• 2009-03-01

    請勿評論

    好不容易休一天,睡半天卻一個個都眼巴巴地問我“今兒不用上班啊?”,唉~都這麼沒人性啊

    宅在屋裡,閑來無事,應武漢小北帥之邀拍片兒兩張,一舉打消了丫三年來對本人所持的不真實幻想。所以說現實總是殘酷地!這個可以稱作是警句。估計這兒又有少數不法分子也會跟武漢小北帥惺惺相惜,隨後小小感慨一下並且發誓再不主動跟此人聯系。

    把片兒放在這兒不知又會招來何等是非 唉~我不認識照片裡的人。只是覺得一來這姿態多少有些撩人,或者說××!二來這人臉真大!些外,這胳膊用來托下巴似乎有點浪費。順便說一下,因為小朋友和供應商的原因突然覺得繁體中文也挺好看,遂用之。您要是非要說我是非主流那就非主流吧,你知道我不習慣跟人爭論的。

  • 2009-02-22

    乱七八糟的事情堆在一起,昨天情绪很低落,一整天都穿着睡衣没出门。非常感谢小L陪我聊天!!

    今天一早起来,把衣服提下楼洗了。接着跟同学一起去吃了午饭,我已经很久没有机会跟大家一起去食堂吃饭了,中午只吃了份炒面,倒也觉得挺香。他们还是老样子一人拿了一大把筷子给我,把我感动的稀里哗啦的。

    今天我没有给MAX电话和短信,走在天桥上时我有那么一瞬间想到过他。我不知道要怎么定位我们的关系,我又不够聪明去想那些凭我的智商难以搞明白的问题干脆就不去想,所以所谓的想也是转瞬即逝。只是,刚才收到他短信

    “亲爱的,昨晚我睡的比较早,今晚也不去哪里,在家学习学习中文。下次见你我的水平会变的高一点,呵”

    我看完短信很恐慌,感觉像是被人抓住了把柄。下次,下次,多么遥远的空间....

  • 2009-02-21

    OBAMA

  • 2009-02-17

    午休时间

    农历腊月二十八,我跟爸一起去给祖坟烧纸。天气晴朗,风景如昔,就连路边的房子大体也没有什么变化。

    一路上路过我小学时就读的每一所学校,首先是我五年级时转过来的这所小学,在这儿只上了一个来月,我却性情大变,那一年期末考试,我全班第一。

    车子上了坡,便到了我就读六年级的那所学校,现在看来,从大门到二门的距离是那么的短,二门上的那两条龙已经很是破旧了。那个年头,大门口有三四家卖水煎包的小摊,两毛钱一个,五毛钱三个,日不出而作,日落而不息。我上六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早上上学时一脚踩到学校对门的一条臭水沟,于是改道去三姨家换衣服。还有天晚上,跟同学一起偷了小卖部的可以闪灯的钥匙链,那时我一个星期的零花钱只有5到10块钱,那个钥匙链好像卖4块钱。由此可以看出,与其说男人有钱就变坏,还不如说男人没钱就变坏。苏格拉底不是说过么“钱最大的好处就是它可以使人不会因为钱的原因而有意或无意的对别人做坏事”。有一段时间,我跟表哥他们都迷上了买一种五毛钱一袋的膨化食品,忘了叫什么名字,只记得包装袋上边好像印着一种大嘴巴鸟。因为买那个可以抽奖,奖品很丰厚,最大的奖有时会是一把气枪,因为我已经有一把很喜欢的气枪了,所以我对那个没兴趣,我只想要一本叫<足球小子>的漫画书,不过最终还是没有集齐。有时会抽到计算器什么的小东西,我都没兴趣。那时我是走读,有次傍晚我在操场散步的时候捡到一本粮本,那时是凭那个打饭吃的,没有先进到用饭卡。晚上回家我问姨父那个本子上那个“郝”字念什么,那个时候我还没有上火柴那一课,还不知道里边有个“郝副连/营长”。我跟表哥拿这个粮本去食堂买了几根油条吃,后来还给主人了。她没说什么,又过没多久,我爸带我去吃饭,席间竟然看到了她,原来我爸和她妈居然是朋友,我那次越发尴尬。其实,我当时是有喜欢的女孩子,要不我可能会去追她,当然,我也得承认,我的确对她动过心。

    上学的路上会经过一片菜园,我们经常干的事就是把鞭炮放到卷心菜里,围在旁边看着一股青烟,听着一声微弱的闷响。当然,也不是每天都干坏事儿,毕竟鞭炮也是要花钱买的。最常干的莫过于顺手扯一根黄瓜,拔一根萝卜,伸河里涮涮放嘴里咬咬。其实我们这么做倒也并不是因为饿,只是吃过饭了嘛,总得来点消化类小菜。既然到河边了,那就干脆钻到桥下去捉两只螃蟹,惊两只翠鸟,那个时候真的是有翠鸟的,就在我们上学必经的小河边,到现在我也有好多年没有见到这小精灵了。我还记得有次我在桥墩临近水面处的大石头缝里发现了一只很大的螃蟹,可缝太小太深螃蟹抓得太紧,我使出全身力气也没把它拔出来。经常的情况是捉到些小鱼小蟹,拿到学校放墨水瓶里养着。还有一次捉到一只粗粗的牛蟥,这个东西可是非常非常结实的,可以拿来做超人老婆的衣服料子了。我们几个用脚踩,搬石头砸,拿火烧,却最终也没能把它弄断。

    车子过了分叉路口不久,就到了我五年级大部分时间就读的那所学校。那个时候我爸还是校长,我记得我刚转来没几天就跟学校一小混混因为抢乒乓球台起了争执,堂哥怂恿我告我爸,后来不用说,那个倒霉蛋被教训的很惨。其实我认为那家伙活该,本来就是我先占的台子,他想以暴力手段诠释公平,自然是该打。当然从那次事件我也得到了一些启发:第一,有条件的情况下自报家门很可能避免一堆麻烦;第二,暴力在很多时候可以迅速解决问题,但当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就死翘翘了;第三,因利益而发生冲突之前最好能先来个调查,知己知彼,三思后行。那个时候跟堂哥混,有时会跟他跑去他家吃饭睡觉,堂哥后来进局子呆了两年,我没有;堂哥的儿子今天来我家了,我没有。

    十分钟后车子到了另一所学校,这所学校跟我其实无甚干系。我小的时候我爸在这儿工作,我曾经来玩过几次,那时我姐还在这儿念书,她会给我买一种叫“熊毅武”的方便面,我非常喜欢吃。我爸的同事会给我一些玻璃弹子什么的小玩艺,那儿有一个老爷爷对我非常好,我现在唯一记得的就是他的音容笑貌和他的那个电炉子。对于这所学校,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次失败的诗朗诵比赛。四年级的时候,我代表我们学校四年级学生过来这儿参加区诗朗诵比赛,因为想多得分,我选了脱稿朗诵,遗憾的是到了最后一节“硕果累累”的“硕”字时我卡住了,自然就没有拿到冠军。我还记得大伯送我回家的路上一路安慰我,还向我保证我妈不会打我。可我在坐在自行车前杠上还是一直趴在车把上哭个不停,倒不是怕我妈打我,我只是觉得很不甘。升五年级的时候我本以为我会像所有其他人一样来这所学校,于是就过来一起搞了三天新生大劳动,就是捡砖块花园拔草什么的,结果我还是被我爸带走了。

    车最后在小叔家停了下来,大伯和堂哥也来了。骑车太冷,一行四人就提着鞭炮、纸钱步行去了爷爷的安息之地。走上大上坡后就到了我最初就读的学校,这儿是我生活了十四年的地方,我掏过屋后侧柏树和公厕边水杉树上的鸟窝;我烧过实验室对门棕榈树上的棕毛;我摘过操场西边丛生的野葡萄;我固执的认为没有人会比我更了解这所学校的每个角落。我在路上走着,从外观来看它一点都没变,但我知道内部变动很大,那颗大雪松竟然已经远远高过两层教学楼。不知道那个菜园边的池塘还在不在。我生命中前十四年的乐趣基本都是在这里找到的。在这儿,我有过几条狗,一只猫,两只荷兰猪,还有若干兔子,他们都很喜欢我,当然,那是因为我喜欢他们。

    我今年二十一岁,我爷爷却已长眠地下三十多个春秋。自然,我是从没有见过他的,连照片也没有,只是我总听说他是个好人,我也总以为我爷爷应该是爱我的。我爷爷的旁边是他的奶奶,我就更没有见过了。

    拜完爷爷和太奶奶就提着礼物去看望小奶奶,我爷爷的亲弟弟的老婆。一路上的人见了大伯和我爸都打招呼,乡里乡亲的都是老交情了。小奶奶没有怎么变,还是一眼认出我和堂哥。小爷过世有些年头了,我只记得他对我很好,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吃一种干脆面,都是小爷买给我吃。小爷和爷爷各育有三男两女,只是境遇很不同。爷爷的三个儿子健康成长,又各娶妻生子儿孙满堂。而小爷的三个儿子中,老三生来就是弱智,四十年过去了现在还是只能跟着小奶奶过日子,但他能认出所有的亲戚,我们小时候也经常打交道;老二在我很年轻的时候因事故去世了,换句话说也就是英年早逝,白发人送黑发人;也就只有老大现在还安详的过着日子,只是听说并不怎么尽孝道,用小奶奶的话说“我这辈子就靠我这两个女儿”。

    回去小叔那儿吃午饭的路上,又经过一个堰塘,我爸问我还记不记得有次从这儿拖了只很大的黑鱼回家,我说记得,它竖起来比我还高。我接着跟爸说“有次我跟堂哥偷偷来这儿游泳差点被淹死,被堂哥他们给捞起来了”。

    到小叔那儿又碰到了宋医生,我印象中他一直在给我打针吃药,好歹我也就这么活过来了。不过我倒是很喜欢他,因为他一直笑眯眯的对小孩子特别好,打针技术含量高不像其他医生那么痛。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觉得他一点都没老,气色很好甚至连皱纹都没多少。


  • 2009-02-16

    好久不见

    鲤鱼打挺,翻个身;

    套个裤衩,晒太阳;

    握一卷纸,蹲个坑;

    撕一包糖,泡杯茶;

    擦根火柴,点支烟。

     

    一大早接到广州销售的电话,这人也真够没劲儿的。双方都有责任,顶多算起来各打五十大板,人都走了干嘛还老跟个娘们儿似的又是短信又是电话的盯着我不放。

    有个未接来电,是MAX一点多打来的。大概是要跟我说我十二点打他电话没接是在忙。

     

    很高兴某大好人大帅哥驾临北京,不过大帅哥不陪我溜冰也不准我睡觉:),不过大帅哥来了我才有理由给自己放假,才有机会又去OG走走看看,才有机会去剪头发,才有机会去DES放松。虽然表面上看起来都是我在陪他哈哈。大帅哥在DES那可是颇受欢迎,杭州、西安、俄罗斯~简直就是众星揽月的情景啊!!!我们的大帅哥很谦虚的说自己的英文不好,有个不自量力的家伙竟然跑来跟他秀日语,我当时就想笑丫撞枪口上了,死翘翘了。也不想想我带来的是什么人!后来,意料之中的,那厮灰溜溜的夹着包跑开了。连我都会几句日语,何况我们家帅气又有才RP值还暴高的....我就不告诉你们他是谁:)。

     

    我呢,一介草民,也就只能双眼无神面目呆滞地躺沙发上还抱着他的衣服一个人无聊,简直就跟他口中形容的MB一样。好在有个在西班牙工作的多话导游后来蹭过来跟我谈他的人生他的经历,多多少少缓和了下无聊且尴尬的气氛,二人交谈还算投机,尽管我的对白很少。或许是因为他说了“要是从这里挑个人的话我就挑你”“我想亲你,可是我朋友就坐在那边,怕他看到了尴尬”诸如此类的话,着实让咱的虚荣心得到了一定的满足。最后,戏剧性的,我却认识了MAX。

     

    好吧,大好人大帅哥同志,我就多说一句免得你又说我出去鬼混。那天我们又去了VICS,并且喝多了,那儿人很多很热闹。稀里糊涂跳了舞,跟一个传媒大学的北京小弟弟暧昧了一把,还跟一个迪拜帅哥,一个韩国美女,一个日本小妞神侃了半天。后来....我醉了,不知道被运去哪儿了:)报告完毕!

     

    次日,下班后直接背着电脑走去DES,去找MAX。月满星稀,元宵佳节。北京城的夜空里一片奔放的烟火,只是窗外有栋楼不小心被这奔放的烟火给毁了,这也给苦闷的加班平添了一份莫名其妙的兴奋。一进门见到BIN,这个不知道是泰国人还是老挝人还是新加坡人还是台湾人的小家伙。BIN的左手腕处纹着一个“水”,MAX告诉我因为他曾经是游泳教练,还真没看出来,这么瘦小白皙文静的一个小孩儿。第二眼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随即旁边又出现一张同样熟悉的脸。一个两年前见过,一个只看过照片。或许他已经不记得我了,索性也就没有打招呼。只是我突然想,这算是爱情吗?我接着又一惊,会不会见到他?后来又想起小昆说他哥在开会我便安了心。

     

    也许真的是老了,我越来越觉得写博客实在是件很无聊的事情。就像我记下了上面这些事,却并不觉得有什么值得纪念的,顶多是拿来娱乐大众。我真正惦记的是我妈的伤全愈了没有。然而这类事情自己知道就够了,用不着写出来要让全世界都知道。

     

    明天要去算帐,希望不会出现太多麻烦。

    2009,看起来我运气不错。